为促进陶瓷制品科研创新,加强学术交流及合作,提升服务陶瓷制品监管和产业发展水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陶瓷制品有害物质分析与评估)(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科研课题,择优资助契合研究方向、兼具科研价值与应用前景的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学术道德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科研基础扎实。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并运行了成熟的财务制度与科研管理制度;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硬件条件(研究团队、设备设施等),并在申报领域具有一定研究工作基础。 (三)课题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应符合《开放课题申请指南》(附件1),否则不予受理。 (四)申请人需了解并遵循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2)。 (五)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审查课题申请人申报资格以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做好科研伦理、科技安全以及涉密工作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表(附件3)。 (六)课题应有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参与研究。 二、课题管理 (一)本年度拟设立的开放课题资助额度为2万-5万元/项,鼓励申请单位提供配套经费。课题资助经费应纳入申请人所在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各项开支标准,均按国家相关规定和签订的开放课题合同执行。 (二)研究周期:开放课题资助时间1-2年。 (三)课题评审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1.符合本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技术路线先进可行。 2.课题具有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3.争取国家或地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资助的预研究课题。 (四)课题成果要求:应以本实验室为署名单位发表论文至少1篇,申请专利至少1项,并提交研究报告1份。 (五)课题研究人员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下取得的成果,由本实验室与课题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享。 (六)无特殊情况,课题需在执行期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课题结题验收。对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课题,可以申请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无故不提请通报的,本实验室有权收回已划拨经费。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2026年7月31日前将申请书、单位审查意见表的电子版和所在单位盖章的扫描件,以“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项目名称”作为邮件标题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放课题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陶瓷制品有害物质分析与评估)开放课题和经费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和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主任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龙兴路西段国家质检中心 电话:0374-3172225 邮箱:xcgczxhn461000@163.com
许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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